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尤其在侵犯人身、财产及知识产权等案件上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重点发力,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方面进行辩护,争取从轻量刑。
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等情况。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万X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持续跟踪案件进展,结合万X悔罪表现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被告人大概率会被批捕,最终可能被判处实刑。
不同的是,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在批捕阶段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缓刑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与常规结果相比,李律师通过分阶段的有效辩护,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被告人被羁押以及被判处实刑,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中独特的专业能力和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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