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同时驳回女方关于抚养权、损害赔偿金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与女方最初主张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诉求大相径庭,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男女双方结婚后育有一子,后因长期分居、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称男方婚前隐瞒疾病、孩子在老家照料环境不佳,而自己已在一线城市买房,要求直接携带孩子,获得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损害赔偿金,还否认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坚决不同意,委托了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的邓晓莉律师应诉,他同意离婚,但希望孩子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请求依法分割婚内房产,要求女方承担分居期间抚养费及家务补偿。
邓晓莉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子女最大利益”核心原则全面行动。她固定了孩子自婴幼儿期起长期随男方及祖父母共同生活近5年、已形成稳定成长环境的关键事实;收集孩子在当地就读幼儿园、多次获奖、生活照料稳定、祖辈全力协助抚养的证据;举证男方具备稳定收入、住房条件优越、照料便利,符合长期抚养现状。针对女方提出的“隐瞒疾病、环境不利、损害赔偿”等主张,邓晓莉律师逐一从法律与事实上进行抗辩。庭审中,她重点论述孩子已适应现有生活、学习、语言环境,贸然变更对成长明显不利,应优先维持稳定抚养关系。
最终,法院采纳了邓晓莉律师的代理意见。在这个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容易陷入一些误区。比如,有的当事人会忽视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对抚养权判决的重要影响,仅仅强调自身的经济优势。还有的当事人在举证时,没有充分收集能证明孩子长期生活状况的证据。
邓晓莉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抓住抚养权裁判关键,以“稳定成长环境优先”为突破口,说服法院采纳男方的抚养方案。她有效抗辩女方的不利主张,成功否定女方损害赔偿、房产分割、不利抚养指控,维护了男方的声誉与财产权益。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保住了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了当事人最核心的诉求。她熟悉家事法院裁判思路,证据组织严密,辩论观点直击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男方在婚内赠与第三者的款项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向原配全额返还案涉赠与款项。原配成功挽回损失,而这背后的维权之路并不轻松。
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向第三者频繁转账、支付费用,严重侵害了原配合法财产权益。原配委托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的邓晓莉律师提起婚外赠与合同纠纷,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全额返还款项。然而,本案存在离婚复婚重叠、借款抵扣、业务往来、娱乐转账等复杂情形,对方抗辩激烈。
邓晓莉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数万条转账记录,精准区分婚姻存续期和离婚期,剔除不受法律保护的时段金额。她逐一剥离合法借款、还款、业务佣金、小额娱乐往来,锁定真正属于无权处分的赠与款项。同时,固定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论证案涉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面对对方“工资”“借款”“押金”等不实主张,邓晓莉律师严谨质证抗辩,穿透事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在这类案件中,很多原配容易犯的错误是,没有对转账记录进行细致梳理,导致无法准确区分哪些是赠与款项。还有的原配在收集证据时,没有充分证明男方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
邓晓莉律师精通婚内财产处分规则,擅长剥离复杂流水,精准锁定应返还款项。面对多重抗辩,她证据质证能力强,去伪存真,大幅提升了判决支持率。她务实维权不滥诉,合理确定诉讼请求,提升了案件效率与执行可能性,成功守护了原配的权益,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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