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从相知相恋到步入婚姻殿堂,本是件幸福的事,但生活中难免会有摩擦,当感情走到尽头,选择协议离婚也成了不少人的无奈之举。那么《民法典》里关于协议离婚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这可是很多打算和平分手的夫妻急切想了解的。毕竟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如果不了解相关规定,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夫妻双方得是自愿离婚,要是一方受胁迫,这离婚协议可就不合法了。比如小王和小李,小王因小李以伤害其家人相威胁而签订离婚协议,这种情况就不符合自愿原则。其次,双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像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财产如何分割、债务谁来承担等,都得商量好。要是对这些问题达不成一致,就不能走协议离婚,只能去法院诉讼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赵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张反悔了,他就可以去撤回申请。
三、申请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一般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还需要提交双方近期免冠照片。
四、离婚登记的程序
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就是前面提到的三十天冷静期。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手续办完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冒出来,比如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义务怎么办,发现离婚协议有遗漏的财产该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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