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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犯罪所得案中的刑期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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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7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毕罗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00人 执业15年
律所: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920111058116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666700610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际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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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余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的案件。余某有行政处罚前科且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毕罗春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紧扣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进行辩护。虽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成功说服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使余某获合理刑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掩饰犯罪所得案中的刑期博弈

余某接到立案通知时,整个人如坠冰窖。他深知自己因收购盗窃来的电缆线而陷入了这场刑事官司,而且自己还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初期也未如实供述,情况极为不利。此时,余某聘请了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毕罗春律师为自己辩护。毕罗春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此前承办过各类案件超7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2024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李X等四名货车司机在岱山县XX某堆场两次盗窃电缆线,销赃得款约49200元。余X作为个体收购人员,明知电缆系犯罪所得仍两次收购,获利约3000元。余X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余X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但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后认罪认罚并退赃3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毕罗春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他提出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但该意见未被采纳。他还强调余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退赃以及家庭困难等情况,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此前毕罗春律师处理过类似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他深知在这种案件中,抓住法定从宽情节是关键。

在庭审过程中,毕罗春律师紧扣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进行辩论。他指出,虽然余某有行政处罚前科、到案未如实供述,但他后来积极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应该给予从轻处罚。他的辩论有理有据,展现出了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缓刑建议,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余X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

毕罗春律师在这个案件中,面对当事人不利的局面,巧妙运用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采纳量刑建议,避免了加重处罚。他在复杂的事实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出务实有效的辩护策略,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有效辩护维护了余某的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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