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方向:代理被告人,进行诈骗罪缓刑辩护
案情内容
2023年4月至5月,当事人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104,664.8元。L某曾于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被刑事拘留后逮捕。公诉机关认为L某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若L某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可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一旦被判处实刑,L某将面临更长时间的牢狱之灾,其生活和家庭也将遭受巨大打击。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全面审查案件材料,迅速制定有效辩护策略。一是强调认罪认罚与坦白情节,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二是突出主观恶性与悔罪态度,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三是争取数罪并罚的量刑平衡,鉴于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庭审交锋
庭审中,公诉机关坚持认为L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应严格数罪并罚。律师回应道:“L某虽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但他主动坦白,积极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显。而且他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退赔,并非主观上不愿承担责任。在数罪并罚时应综合考虑这些情节,给予从宽处理。”同时,律师对公诉机关的证据进行了细致质证,强调L某的坦白情节应得到法院重视。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4,664.8元。本案取得缓刑相对从轻的结果,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保留了回归正常生活的希望。
律师总结
本案在被告人处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不利条件下,凭借律师精准适用法律、深入挖掘从轻情节的专业能力,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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