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孙X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孙X系自首,认罪认罚,已赔偿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医药费1万元。孙X赔偿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9万元(50万30万已付11万保险),赔偿李X1各项损失共计169777.91元。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沈怡君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结果的过程。2012年开始执业的沈怡君,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处理经验。接案时,沈怡君初步判断孙X的案件有多个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挖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孙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条件,这成为辩护的重要切入点。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要全面收集能证明孙X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的证据。沈怡君律师一方面与孙X及其家属沟通,获取其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的相关记录;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孙X与被害人家属的沟通,促成和解协议的达成,并收集赔偿凭证和谅解书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些证据为适用该条款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孙X的量刑。检方认为孙X醉酒驾驶致一人死亡,应从重处罚。沈怡君律师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精准识别并有力主张了孙X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等多个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她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具有这些情节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沈怡君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孙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中属于相对较轻的量刑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