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45000元/月,B公司需先预付15万元押金。合同对租金支付时间和逾期违约金都有明确规定。2016年10月26日,B公司更名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减少,租金自2018年9月1日起变为29460元/月。
然而,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督促C公司支付租金,但C公司依旧拖延。截至2021年7月31日,C公司欠缴租金达589200元。
D公司委托袁苏律师处理此案。袁律师接手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由于A公司与B公司均已主体变更,应由后续承继主体即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袁律师将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方面,除本金外,还增加主张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处理不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类似的合同纠纷。一是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和信用状况;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履约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在这起案件中,袁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袁苏律师从2019年正式踏入律师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其中合同类案件占比约60%。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正是这种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让他在合同类案件中总能找准关键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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