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桌上,一场无声的权益博弈正在进行。江颖静律师面对的,是施某抚养费纠纷这一复杂难题。
施某是施XX与林X的婚生子,父母离婚后,林X自2010年12月起至2023年3月未支付任何生活费,累计拖欠118400元。如今施某年满13岁,生活和学习费用大幅增加,原定800元已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江颖静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人,开启了这场维权之战。
立案后,案件进入调解阶段。调解中,关键博弈点一个接一个。历史欠费金额的认定上,被告主张部分红包、衣物支出应抵扣抚养费。江颖静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最终,被告接受了104000元的欠费金额。
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同样棘手。江颖静提交了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原告年龄增长带来的实际开支增加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和被告接受2000元/月的标准,高于原请求的1500元/月。不仅如此,调解书中还明确约定“未按期履行,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并附《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对被告形成有效履约压力。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
无独有偶,在岳X与被申请人杭州余杭xx美容生活馆等劳动争议案中,江颖静律师再次展现出专业与智慧。岳X入职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社保,还多次罚款及克扣工资,离职后也未支付工资。岳X委托江颖静律师申请仲裁。
江颖静律师整理了打卡照片、工资流水、罚款收据等证据提交仲裁。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被申请人虽承认存在问题,但就金额及责任主体存在争议。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岳X6000元,岳X放弃其他请求。
这场劳动争议案典型反映了美容、服务等行业中常见的劳动用工问题。虽然申请人主张的法定金额远高于调解结果,但在实践中,通过仲裁调解快速回笼部分款项、避免漫长诉讼,对劳动者而言是理性选择。
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余件。她不仅精于诉讼与辩护,还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等职。在民商事实务上根基深厚,刑事辩护也成效显著。她以“专业高效、诚信尽责”的理念,通过调解等方式,为基层群众、社区企业及困难群体提供着普惠、专业且充满温度的法律服务,在无声的法律战场上,捍卫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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