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嘉仪律师,现任职于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沙市律协民专委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执业至今,聂嘉仪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700余件。
在合同纠纷领域,聂嘉仪律师成绩斐然。在众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在二审、再审案件中实现“逆风翻盘”。例如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中,面对二审败诉的不利局面,她与团队深入剖析案件细节,重新梳理脉络,重构证据链并进行严密论证,最终实现逆转胜诉。在另一起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案中,她和团队从合同文本到履约痕迹全面复盘,不放过任何一个事实细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百万。
在刑事案件方面,聂嘉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件中,她顶住舆论压力深入取证,既恪守法律公正又兼顾人文关怀,通过精准解读法律、细致分析案件情节和合理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结果。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聂嘉仪律师承办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案件。
案件类型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聂嘉仪律师的当事人为上诉人某公司。
案情简介: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约定杨X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合同工期执行上诉人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同时对管理费比例、履约保证金、税收承担、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杨X实际施工的3、4、6、8栋桩基工程价款为136XXXX7164.84元,业主方公司向杨X支付了部分工程价款,向XX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价款,杨X多次向上诉人公司催收剩余工程款,双方因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产生争议,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需向杨X支付的金额不符,引发了本案的二审。
核心诉求:上诉人公司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正确认定已支付给杨X的工程款数额,减少公司的支付金额。
案件难点:一是二审时效紧迫,且证据繁杂,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多案(一审、二审、再审)材料的调取、阅卷和上诉提交工作;二是涉案工程跨时久,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给工程款支付情况的核实带来极大困难。
律师策略:接受公司委托后,聂嘉仪律师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同时考虑到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也因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从一审打到了再审,她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此涉案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她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试图让负责人充分回忆当时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与客户负责人多次对细节的交流、负责人充分的回忆,以及对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客户负责人回忆出当时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是支付到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的共管账户,此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公司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都是业主方公司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此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并且在到款的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嘉仪律师通过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被上诉人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在收到当天就直接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被上诉人杨X支付的事实,为客户减损163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聂嘉仪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展现出了强大的证据组织能力,通过全面调取多案材料,深入研究,从繁杂的证据中梳理出关键线索。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她善于引导客户回忆关键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在证据锁定方面,她精准地从银行流水中找到了关键突破点,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其普遍价值在于提醒合同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规范操作,保存好相关的财务凭证和交易记录。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的专业分析和精准策略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对于同行而言,聂嘉仪律师在本案中的办案思路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尤其是在处理证据繁杂、时间跨度长的案件时,要注重全面调查和细致分析。
聂嘉仪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客户至上”的理念,以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领域不断缔造佳绩,彰显着新时X青年律师的卓越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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