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颜XX(原河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经他人介绍参与合伙,以投资不存在的电动车厂、高额返利为噱头实施诈骗,注册公司并设立太原办公点,招聘业务员开展宣传,诱骗被害人投入资金。2024年6月,颜X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逮捕。
任佳乐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接手此案后,他全面审查案卷证据。首先,任佳乐逐页比对合同文本,发现合同条款存在模糊表述,可能影响对诈骗事实的认定,通过与相关证人核实,明确了合同的真实意图,为后续辩护确定了关键方向。
任佳乐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相关文件,在审查转账记录时,他发现部分资金流向存在异常,经进一步调查银行流水,发现资金被用于公司运营,并非完全用于诈骗活动,这一发现为减轻颜XX的罪责提供了有力证据。
任佳乐担任过检察院听证员,他积极推动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协助被告人落实认罪认罚,结合其如实供述等情节,在庭审中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颜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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