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珍女士前往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2007年3月至2014年11月的社保,却遭遇公司以“2年时效”和“自愿放弃证明”为由拒绝补缴。类似情况并非个例,许多劳动者在社保维权时也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彭佩荣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劳动者解决了这类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他深耕于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三大核心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民商事等案件5000余件,尤为专精于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45%,累计涉案标的额超3亿元。作为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乌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阿拉善盟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彭律师始终坚守“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赢信任”的执业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阿珍的案件中,彭佩荣律师首先针对“2年时效”这一关键问题进行分析。他指出,很多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认为劳动保障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2年时效,但社保费的追缴属于行政征收,而非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支持了这一观点,明确追缴社保费不适用2年时效,用人单位少缴、欠缴社保属于行政征收范畴,没有时效限制。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在公司工作过,就有权要求补缴社保。
解决了时效问题后,彭律师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他指出,社保部门接到投诉后,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这就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据。彭律师指导劳动者收集三类“王牌证据”:一是劳动关系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二是未缴/少缴证据,可通过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参保缴费证明》以及银行流水来证明;三是中断时效的证据,如与老板、HR的微信文字沟通记录或电话录音。
此外,彭律师还给出了特别提醒。他提醒劳动者不要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因为这类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影响维权。同时,他指出公司补缴社保时需承担高额滞纳金,且不能转嫁给员工。在投诉路径上,首选去社保中心稽核科要求下达《稽核整改意见书》,若社保部门推诿,可保留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彭佩荣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社保补缴超2年以及证据不足等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像彭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正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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