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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用工下的权益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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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20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班兆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04人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23115751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77619405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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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8月27日,一位劳动者踏入了餐饮服务岗位,开启了一段看似平常的工作旅程。他每日辛勤劳作,却不曾想,这段经历会成为一场艰难维权的开端。工作到2024年3月4日,他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都有加班的情况下,与用工方解除了关系。而且自入职以来,双方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混同用工下的权益逆袭

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先以餐饮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然而结果却令人失望,仲裁申请被驳回。但他没有放弃,决定起诉至法院。此时,班兆然律师介入了这个案件。

班兆然律师有着三年的执业经验,一直秉持着“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她擅长处理各类复杂案件,在劳动争议领域更是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手案件后,班律师开始深入调查。她发现实际用工主体是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而这个个体工商户与餐饮公司分公司经营地址一致、人员与业务高度混同、对外使用统一品牌标识,构成了典型的混同用工。班律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宣传账号、经营地址等证据,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成功突破了主体抗辩。

查阅《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后,班律师主张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以此来追索加班工资。同时,她固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结合离职证据,她调整诉求,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以主张经济补偿,还论证了主体注销后的责任承继问题,确保劳动者权益可落地执行。

在法庭上,班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清晰地呈现出来。她用证据说话,让对方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班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在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919.54元、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共计759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劳动者的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事后,劳动者回忆起这段维权经历,对班律师的专业和尽责印象深刻。他深知,如果没有班律师的精准识别和巧妙应对,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而班律师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她的执业理念,在混同用工这样复杂的案件中,为劳动者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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