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住了21年的房子会突然面临被法院查封执行的局面。2000年,他以现金2.5万元向王X购买了位于浙江省桐乡市XX的一处房屋,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X交付了钥匙,柳X便装修入住。然而多年后,王X涉及债务纠纷,这处房屋被法院盯上,柳X提出的执行异议也被驳回。在焦急与无助中,他找到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
俞国锋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后他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结束后成为专职律师。他认真负责,以当事人满意为奋斗目标,在民商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民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经验。他还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获得多项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深知此案的难度。面对无书面合同、无转账凭证等不利条件,他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开始重点组织证据。他首先找到了补签的《房屋转让协议》,这是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重要依据。接着,他收集了社区居委会及邻居出具的居住证明,这些证明能够表明柳X在该房屋居住多年的事实。同时,装修、家电购买、通信、电视等生活凭证也被俞国锋律师收集起来,这些凭证进一步证明了柳X对房屋的合法占有和使用。
为了证明柳X多次催促王X办理过户,俞国锋律师还找到了证人证言。此外,他通过柳X原单位破产安置费凭证,佐证了购房资金来源。通过这些证据,俞国锋律师成功构建了一个严密的证据链,还原了2000年口头买卖、交付、居住、装修、催促过户等完整事实链条。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了“伪造协议”“借用房屋”等质疑,但俞国锋律师凭借着自己构建的证据链,有力地进行了驳斥。他精准地运用法律,向法院阐述了柳X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的各项条件。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柳X在查封前已合法占有房屋,已支付全部价款,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其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并解除查封。这一结果让柳X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也再次体现了俞国锋律师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精准运用法律、构建证据链的专业能力。
俞国锋律师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在民商领域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大量的成功案例。在刑事辩护方面,他也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他积极从事公益事业,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这次帮助柳X保住居住21年的房屋,只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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