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投资者周X因信任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开始购入该公司股票。2016年4月16日,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被揭露,股价下跌,周X遭受投资损失。在此情况下,周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及胡律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徐晓律师自2006年开始执业,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诉讼、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在证券信息披露合规及证券欺诈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
在本案中,被告公司辩称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或原因力不大。面对这一难题,徐晓律师发挥了其专业优势。本案为系列平行案件之一,前期已有示范案件生效判决认定被告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并明确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事实。徐晓律师团队依据示范判决所确立的标准,代理原告周X积极主张权利。
徐晓律师深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复杂性,这类案件涉案标的规模大、主体多元且牵连广泛,法律适用需跨多领域专业知识,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高度依赖商业、金融与法律的专业判断。为了准确确定周X的损失,徐晓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其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示范判决的认定结论,并依据损失核定意见书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上海金融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公司应赔偿原告周X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59,046.5元,并赔偿相应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合计人民币59,164.59元。法院认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所受损失,依法推定为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徐晓律师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他秉持“专业深耕、精准赋能”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实务突破与创新。他代理的多起案件被法院选定为示范案件并获得胜诉,为后续投资者维权确立了清晰标准。此次助力投资者周X获全额赔偿,再次展现了他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投资者维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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