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交叉领域的定性辩护逻辑
在刑事辩护中,罪名交叉案件的定性往往充满挑战。以柴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杨子圆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通过对案件事实与入罪逻辑的细致分析,发现了定性漏洞。合同诈骗罪与其他罪名在客观行为上有本质区别,律师需精准把握。柴某某案中,杨子圆律师深入研究证据,明确柴某某的行为未满足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她依据法理,与检察院进行专业沟通,提交相关类案裁判规则,最终成功让当事人在审查批捕阶段被依法释放。这体现了她在罪名交叉领域,通过实质性边界的界定进行定性辩护的专业能力。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策略
认罪认罚制度下,量刑协商是关键环节。在李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一案中,杨子圆律师在认罪认罚框架下积极进行量刑博弈。她首先全面梳理案件,挖掘当事人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涉案事实,无翻供、狡辩行为,系初犯、偶犯,主观上无非法储存爆炸物的故意,仅因执行公司安排参与相关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庭审中,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发表核心辩护意见,强调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通过与公诉机关就量刑建议进行有效法律谈判,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李某某判处缓刑。这表明杨子圆律师善于把握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空间,通过纠正路径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前置审查阶段的证据阻断与程序阻击
在一些案件的前置审查阶段,杨子圆律师能够敏锐地发现证据问题,进行有效的程序阻击。在结伙偷越国境案中,被告人丙委托杨子圆律师辩护。律师通过详细查阅卷宗材料,发现丙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律师依据这些情节提出罪轻辩护意见,并与公诉机关充分质证、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可丙的从轻情节,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这体现了杨子圆律师在前置审查阶段,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程序的运用,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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