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必朗律师是广东优粤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于广东佛山地区,执业多年来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尤其在刑事案件辩护上经验丰富。
在郭某某(未成年人)强奸案中,郭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初期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重。黎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会考量其特殊保护原则。黎律师收集郭某某系初犯等从轻情节,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法院对郭某某判处缓刑并封存犯罪记录。
刘某某盗窃、非法侵入住宅案一审被数罪并罚判处实刑,家属不服在二审委托黎律师。黎律师复核卷宗,发现指控刘某某盗窃罪的证据不足,达不到刑事定罪的法定证明标准。他撰写辩护词与法官沟通,二审法院撤销盗窃罪定罪量刑部分。
林某某故意杀人案中,黎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发现林某某案发时精神状态异常,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查实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结合法定减轻情节,他制定重罪轻辩策略,最终法院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肖某某诈骗案,黎律师发现案件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及法律意见,肖某某成功取保候审,案件最终未移送审查起诉。
简某某强奸案,在审查批捕阶段,黎律师发现证据瑕疵,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沟通,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简某某取保候审。
张某某故意伤害案,黎律师指导其赔偿取得谅解,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审判阶段,结合从轻情节辩护,张某某获缓刑判决。
文某某交通肇事案,黎律师提前介入,协助赔偿取得谅解,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最终文某某被判缓刑。
赵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黎律师认定其情节显著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孙某某开设赌场案,虽有前科,黎律师挖掘有利辩点,论证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判处其缓刑。
陈某某贩卖毒品案,黎律师反驳检方五年量刑建议,列举从轻情节,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
关某某介绍卖淫案,面对阻力,黎律师整合从轻情节辩护,关某某获缓刑判决。
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五千余万,黎律师从多维度辩护,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黎必朗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众多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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