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一直备受关注。下面这两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就很有代表性。
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都因销售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成分的食品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中一个被告人在202X年X月,明知粉色心形减肥药片有毒有害,仍以260元的价格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药片含国家禁止的西XX成分。案发后,该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是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还自愿认罪认罚。另一个被告人明知“减肥压缩糖果”是三无且有毒有害产品,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销售。他共购进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产品含西XX成分。该被告人同样是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上交全部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两起案件最终都走到了法院审理阶段。
第一,获利金额对量刑有何影响?
法院查明,前一个被告人仅实施一单销售行为,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涉案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而后一个被告人销售数量较多,获利近3万元。
原告(公诉机关)主张,两个被告人都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两个被告人)都辩称自己是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希望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虽然两个被告人都构成犯罪,但获利金额是重要的量刑考量因素。前一个被告人获利少,犯罪情节相对更轻微。而后一个被告人获利较多,但考虑到其其他从宽情节,也可在量刑时综合考量。
第二,认罪认罚及退赔情节如何影响判决?
法院查明,两个被告人到案后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前一个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后一个被告人积极主动上交全部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
原告主张,应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量刑。被告希望这些情节能让自己得到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认罪认罚和积极退赔体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依法可从宽处理。这两个情节在量刑时会给予充分考虑。
第三,缓刑适用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法院查明,两个被告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再犯罪风险等情况。前一个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后一个被告人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对其进行矫正监管。
原告认为应根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适用缓刑。被告都希望能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两个被告人都符合这些条件,所以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前一个被告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后一个被告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29162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做生意一定要合法合规,别为了赚钱去卖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果不小心卷入类似案件,要第一时间坦白交代,积极认罪认罚,主动赔偿损失、退缴违法所得和预缴罚金,争取从轻处罚。平时也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别触碰法律红线。
结尾
这两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都给了被告人缓刑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也给了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代理这两起案子的,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李宏瑞律师。执业以来,他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这两起案件中精准把握了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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