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22时许,在沧州市新华区百合世嘉小区西XX,刘X因车辆进入小区问题与保安发生口角,此时郑X骑电动自行车欲驶出小区,与刘X因避让问题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架,导致刘X双侧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起案件不仅让未成年人郑X面临刑事指控,也给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困扰。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拥有8年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受沧州市新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介入了这起案件。
2023年11月1日,王艳翠律师与郑X及其监护人签订法律援助手续,告知案件办理流程及权利义务。王艳翠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过往的执业经历中,她承办过多起刑事辩护案件,深知告知当事人流程和权利义务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她清晰、准确地向郑X及其监护人说明了整个案件的走向和他们所享有的权利。
2023年11月8日,王艳翠律师到新华区检察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进行阅卷。王艳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曾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这使得她具备较强的资料收集和分析能力。在阅卷过程中,她仔细查阅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对案件材料的深入研究,她对整个案件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2023年11月22日,王艳翠律师与受援人郑X及其监护人核实案件情况。经阅卷并核实案发情况,她认为可以对郑X作罪轻辩护。考虑到郑X系未成年人,且本案事出有因、系偶发案件,案发后已经赔偿受害人且达成了谅解协议,结合这些特点,王艳翠律师提出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王艳翠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60余件案件,有丰富的罪轻辩护和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她凭借这些经验,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
2023年12月2日,王艳翠律师与承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法律意见,认为被不起诉人郑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初犯、偶犯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郑X不起诉。王艳翠律师作为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一直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