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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陷困境,律师出手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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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8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秀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231065218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580155464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曾就职于一家行业领先的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公司总规模在500人以上,在职期间累计从事过100多家各类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涉猎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建筑工程、园林景观、装饰装修工程、汽车租赁、互联网交易、直播演艺、教育服务、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 在诉讼业务方面,主要擅长公司股权相关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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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讲述了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王秀峰律师处理的多起合同纠纷案件,包括食堂经营合同纠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委托入学服务合同纠纷和教育咨询服务合同纠纷,展现了王秀峰律师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合同纠纷陷困境,律师出手化危机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重庆的一家餐饮公司就陷入了一场复杂的合同纠纷之中。20年,该餐饮公司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又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了3万元。然而,合同签订不久双方就签订了终止协议,但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15万元因退款账户争议未付。该餐饮公司遂将包括科技公司在内的五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退还保证金等。此时,王秀峰律师介入了此案。

王秀峰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评估。他发现,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餐饮公司主张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但该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也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且餐饮公司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同时,双方已签订终止协议解除合同,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其余四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担责前提不成立。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王秀峰律师做了大量工作。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向法院阐述科技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的观点。他还针对餐饮公司的各项诉求,逐一进行分析和反驳。在庭审过程中,王秀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有力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律师的观点,驳回了餐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餐饮公司自行负担。这一结果,让被告方避免了巨额的赔偿损失。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件。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购买了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发现该车曾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遂以欺诈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合同、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一审败诉。王秀峰律师代理杨进行二审,他通过对合同主体和欺诈行为的深入分析,成功说服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张X还需赔偿杨交强险保费和车船税

案件结束后,当事人拿回了应有的款项,他们对王秀峰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认可。王秀峰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合同纠纷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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