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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兴律师成功辩护,销售伪劣产品案当事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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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9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子兴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30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5201110359988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8106355657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杨子兴律师,中共党员,聊城市优秀律师,聊城优秀仲裁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办公室主任,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莘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聊城市律师协会理事,百度,贴吧聊城“律师哥”,聊城刑事辩护律师,聊城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企业兼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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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指控其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张某委托杨子兴律师辩护,杨律师确定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辩护思路,提出多项从轻处罚意见,引导张某退赃退赔、预缴罚金。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杨子兴律师成功辩护,销售伪劣产品案当事人获缓刑

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6%;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占比约50%;同时在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杨子兴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现任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身兼聊城市委、市政府及莘县、冠县、东昌府区等多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同时担任聊城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重职务。多年来,他秉持“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他还积极开展普法工作,2011年起在聊城各辖区县贴吧开设免费法律咨询贴,多次作客聊城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等栏目以案说法,2015年起入驻社区担任“平安特派员”。执业以来,他荣誉满载,先后获评“全市优秀律师”等称号,收到当事人跨地域送来的锦旗。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子兴律师有着显著的专业优势。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善于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他不仅从法律层面进行辩护,还能引导当事人采取实际行动体现悔罪诚意,为缓刑适用创造条件。在庭审环节,他能够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充分论证,从而获得法院的认可。

下面来看杨子兴律师承办的一个典型案例——销售伪劣产品罪缓刑成功案例。本案当事人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名下持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2026年,山东省冠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某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间,明知国家禁止售卖水果味电子X,仍从他人处购入并对外销售,销售数额达7万余元,违法获利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张某在案发后内心极度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及法律后果均不了解,于是委托杨子兴律师担任本案一审辩护人,全权处理刑事辩护工作。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及认罪态度,并仔细查阅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本案的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

针对本案案情,杨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并在法庭审理中提出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具体如下:一是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二是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依法可从宽处理;三是张某无犯罪前科,本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四是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无任何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同时,杨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协助其将全部违法获利2万元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张某提前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后续缓刑适用奠定坚实基础。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同时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且张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这个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对于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件,精准把握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至关重要。杨子兴律师紧扣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同时挖掘无犯罪前科、取保候审期间合规表现等酌定从轻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为缓刑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这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借鉴。其次,积极推动当事人悔罪表现是关键。律师不仅从法律层面进行辩护,还引导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将认罪悔罪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让法院充分认可当事人的悔罪诚意,这有助于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最后,专业把控庭审环节能提高辩护成功率。律师在法庭上清晰、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充分论证,更容易获得法院的采纳。

在司法实践中,像销售伪劣产品罪这类刑事案件,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一方面,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惩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对于具有从轻、从宽情节的当事人,也会给予适当的处罚,体现法律的人性化。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帮助当事人清晰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合法、有效的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同时,也有机会回归正常生活和经营。杨子兴律师在本案中的成功辩护,为司法实践中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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