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滕州,有这样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李威律师,他是北京市盈科(枣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近期,李威律师就成功办结了赵先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侦查机关指控赵先生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其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还有被害人报案。但李威律师紧扣证据不足关键点,精准论证赵先生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他指出赵先生无任何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犯罪意图,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无任何的非法获利,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且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并且是初犯,悔罪态度较好。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成功为赵先生实现无罪结果。
还有齐先生的案子。齐先生利用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2123APP)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获利6万余元,后又将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出售给他人,获利10万余元,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李威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办案,他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软件运行模式。李威律师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类似于抢票软件,只是提高了概率,但并未修改系统。他在法庭上举例说明,如果被告人没有这个软件,雇佣一群人一样可以操作,还制作了视频让法官了解软件并未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较小。原本检察院给出三年六个月实刑的量刑建议,最终齐先生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成功实现实刑变缓刑。
赵先生的无罪和齐先生的轻判刚结束,更棘手的案子又出现了。陈先生因邻里纠纷,将被害人驾驶车辆的刹车软管剪断,被指控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该罪起步刑三年以上,一般不适用缓刑,而且陈先生还有前科,这让缓刑的争取难上加难。李威律师与当事人及家属多次商议,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谅解。接着为陈先生争取自首认定,因为陈先生是在收到民警电话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具备自动投案加如实供述两个要素。在检察院阶段虽未争取到缓刑,但在法院阶段,李威律师继续辩护,从案件起因是邻里矛盾、被害人存在过错,到争取到的被害人谅解和自首情节,再到强调社会危险性小、无严重后果,以及前科并非累犯等方面入手。最终,陈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从看守所释放与家人团聚。
从这几个案例可以看出,刑事犯罪的指控往往错综复杂,涉及众多法律条文和证据规则。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明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涉网犯罪,要明确软件是否实质侵入系统;破坏交通工具罪则要综合考虑案件起因、危害后果等因素。在面对刑事指控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李威律师深耕刑事法律业务多年,专注刑事辩护,累计代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以精细化证据审查为核心竞争力,擅长从卷宗材料中发现案件关键问题,针对证据瑕疵、事实矛盾、程序违法等展开有效辩护。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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