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一对经人介绍相识的男女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后因性格不合未能登记结婚。男方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将女方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及财物,包括已消耗的生活用品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物品。此时,胡增亮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开启了这场法律抗辩。
胡增亮律师针对原告诉求制定了核心策略。他厘清款项性质,指出烟酒、食品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强调诚实信用原则,说明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履行,原告再次起诉违反诚信;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主要责任在原告,其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伤害,无权要求全额返还;对于已消耗物品和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最终,法院采纳部分代理意见,仅判决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胡增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中,委托人甲某与乙某经人介绍相识,甲某一家按风俗支付彩礼等共计数十万元。双方举办结婚仪式后未补办登记且未共同生活,乙某一方拒绝返还财物。胡增亮律师接受甲某委托,全面梳理案件。他精准固定彩礼数额证据,整理下礼现场证人证言和沟通录音,形成完整证据链;厘清“共同生活”法律认定,结合乙某自认内容,论证双方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明确彩礼返还范围,区分恋爱赠与和彩礼给付,主张大额电子消费品、三金均属彩礼范畴。一审法院采纳其意见,判令乙某及其父母返还相关财物并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对方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方面,2023年11月,被告甲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受害人乙驾驶的三轮电驱动车碰撞,致乙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胡增亮律师接受受害人三名子女委托,固定核心证据,梳理事故认定书、尸检鉴定等;明确责任主体,将肇事司机、保险公司、统筹公司、物流公司列为被告;细化赔偿主张,结合法律规定和民间风俗论证整容费等争议项的合理性;庭审中就赔偿项目合法性等发表代理意见并回应保险公司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作出判决,各方未上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胡增亮律师自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实习,2018年正式执业,深耕法律领域近十年。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现任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执业以来,他聚焦保险、民间借贷、婚约彩礼纠纷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七百件,其中保险相关案件三百余件。他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在业界树立了良好口碑,用实际行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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