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入辩论环节,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达41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此时,被告人苏某的辩护人项婷律师起身回应。项婷律师在湖北黄冈麻城市执业,她指出苏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还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积极主动全额退赃,还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具有真诚悔罪表现。请求法庭对苏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这起案件源于2024年3月,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并配合“刷脸”验证,帮助取现41万元。涉案资金含吴X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额退赃并缴纳补偿款。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庭审对抗后,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2024年6月27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另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朱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项婷律师代理原告万某,向法庭提交了欠条等完整证据材料,申请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经审查,采信欠条,认定被告下欠劳务费3250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支付劳务费32500元及承担诉讼费。
判决生效后,苏某无需实际入狱服刑,回归了正常生活。而万某也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务费。项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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