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陷入不知如何应对的困境,是认栽还是抗争,又该从何处寻找转机?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办案方式,为众多当事人带来希望。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金额约200余万元。公司报案后,张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随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的完整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事实真相。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之后,他迅速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该决定。
李鉴春律师能如此出色地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近二十年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的工作经历,还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这种经历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能从侦查中敏锐捕捉案件辩点。此外,他还曾担任大学法学特聘讲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他的执业习惯也让他能精准把握案件走向,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策略。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李鉴春律师始终以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探寻公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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