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建材供货二审维持原判,全靠律师抓住关键违约金争议点,

建材供货二审维持原判,全靠律师抓住关键违约金争议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7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国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4人 执业14年
律所: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2106487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60020403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国鹏律师 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9年公司运营法律实务和律师的工作经历,擅长民商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在公司运营治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公司治理风险、股权激励、资本运作实施等方面,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系统识别法律风险。拥有多年诉讼经验,诉讼案件类型多,业务地域广,为客户提供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 先后服务
更多>
导读:20XX年,原告A与被告A因湿拌砂浆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被告拖欠货款,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认为违约金过高。原告继续委托杨国鹏律师参与二审。杨国鹏律师接案后立即梳理合同条款,比对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查阅一审庭审记录。经审查,他发现合同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总额未超上限。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捍卫了原告违约金主张。
建材供货二审维持原判,全靠律师抓住关键违约金争议点,

20XX年,原告A与被告A因湿拌砂浆购销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被告A拖欠数万级别货款未付。原告A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被告A支付拖欠货款,并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但被告A不服一审判决,以“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应按LPR计算违约金”为由提起上诉,要求改判违约金计算方式,原告A继续委托律师参与二审诉讼

20XX年开始执业的杨国鹏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仔细梳理双方合同条款,逐字逐句比对《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并申请查阅一审庭审记录。凭借着14年的执业经验,杨国鹏律师深知在这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条款和法律依据是关键。

随后,杨国鹏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发现案涉合同的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按一审认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总额未超出上诉人主张的上限。他还进一步收集相关市场案例,以证明该违约金标准在同类交易中具有合理性。这一系列审查动作,不仅补强了合同约定的合法性,也为应对上诉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杨国鹏律师一贯会先精准梳理合同条款,找出关键争议点;接着严格比对法律规定,确保主张有法可依;最后收集类似案例,增强论证说服力。本案中,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