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因业务往来产生纠纷,在薛怡雯律师介入前,设备公司已委托其他代理人在本地法院起诉。然而,本地法院认定该案案由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依据专属管辖将案件移送至诉争设备安装地法院审理。这一认定对设备公司极为不利,若适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定,设备公司的诉求将难以得到支持,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薛怡雯律师是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20年起开始执业。
薛怡雯律师接受设备公司委托后,凭借其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的扎实理论基础,迅速投入工作。她仔细查阅案件证据,并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这使得她敏锐地察觉到该案的本质并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于是,她果断指出应将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案件的走向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并未采纳薛怡雯律师的观点,依旧按照原一审法院的思路,认定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驳回了设备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面对如此不利的判决结果,设备公司基于对薛怡雯律师专业判断的信任,决定继续委托她提起上诉。薛怡雯律师曾连续5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参与过该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劳动人事、业务合同以及企业改制工作,丰富的经验让她在上诉过程中更加沉稳自信。
在上诉阶段,薛怡雯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竭力争取。她运用自己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十余年的实践经验,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她曾作为合规管理咨询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广州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律服务项目,这使得她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更加得心应手。最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将该案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改判支持了设备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成功实现了二审翻盘。
薛怡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11件,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她还是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受邀参与普宁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举办的“普法大讲堂”活动,作为主讲人授课。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负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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