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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罪指控重压下,自首认定逆转量刑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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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6 · 119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210000MD0052633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66017219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 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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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洗钱罪面临重刑,检察机关否定其自首情节。沈阳律师赵磊及其团队介入,经努力使检察机关认可自首,最终量刑从可能大幅提升降至数罪并罚两年两个月。
三罪指控重压下,自首认定逆转量刑困局

当事人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审查中还被认定构成洗钱罪。数罪并罚下,刑期可能大幅攀升,且检察机关否定其自首情节,让案件形势极为不利。当事人家属在绝望中委托了来自辽宁沈阳的赵磊律师及其团队。赵磊自2009年开始执业,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案件中经验丰富。

赵磊律师带领的行仁团队接案后,迅速开展全方位辩护工作。他们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深入分析后发现案件中存在自首立功两个关键法定从宽情节,但检察机关并未认可。赵磊律师凭借多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深知在刑事辩护中,发现有利情节只是第一步,有效说服司法机关采纳才是真正的挑战。

面对检察机关的否定态度,行仁团队展开大量案例检索和法律研究,形成严密的法律论证体系。他们证实本案当事人完全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并有大量支持性案例可供参考。赵磊律师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提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核心标准在本案中确实存在。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赵磊律师及其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并申请对自首问题补充证据。这一申请得到检察机关的重视,案件迎来转机。补充侦查过程中,新收集的证据进一步印证了行仁团队的观点。赵磊律师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多轮专业、理性的沟通,逐步消除办案人员的疑虑。团队成员协作配合,整理出全国范围内类似案件的判决范例,有力地支持了本案自首成立的辩护观点。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行仁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可了当事人的自首情节。原本仅受贿罪一罪就已达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加上滥用职权罪和洗钱罪,理论上刑期可能大幅提升。然而,在赵磊律师团队的专业辩护下,检察机关最终提出了数罪并罚两年两个月的量刑建议,远低于法定刑期下限。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这一结果十分满意,原本漫长的刑期实现了大幅度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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