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装修合同纠纷中,原告成都某公司称,2024年4月与四川某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由其为被告门店提供装修施工服务,工程总价款含增项共计22万余元,款项最迟于验收合格后结清。案涉工程于2024年5月完成验收并合格交付,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长期拖欠10万余元装修款拒不支付,经多次催告仍推诿拒付。原告提交了合同、验收单、增项确认等作为证据,引用相关合同约定和法律条文,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款项及逾期利息。被告方的初始困境在于,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交付,按照合同约定理应支付款项,却拖欠不付,在事实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并且被告没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不支付款项的合理性,存在明显的证据缺口。
梁玉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合同、验收单、增项确认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从程序上筑牢委托人债权保障防线。针对原告的主张,律师准备从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抗辩,指出被告可能存在的合理理由,同时强调原告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庭审中,双方对一份增项确认单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展开了激烈交锋。原告认为增项确认单能够证明工程增项的事实,从而支持其主张的总价款。梁玉蓉律师则对增项确认单的签字真实性提出质疑,并指出该确认单与合同约定的增项程序不符,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经过双方的激烈辩论,法院对该证据进行了审慎审查。
最终,成都市双流区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梁玉蓉律师代表原告方的诉讼主张,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四川某公司向成都某公司支付装修款10万余元;判令被告以10万余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4年5月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3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从该案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把控证据,梳理证据链找出对方证据的漏洞和瑕疵;二是重视程序权益保障,如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从程序上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针对对方的主张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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