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欣璐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她的核心业务聚焦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离婚纠纷案件更是其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她善于梳理证据、精准引用法律,无论是协商调解还是诉讼,都能为当事人制定出合适的策略。
在GX与SX离婚纠纷一案【(2026)苏XXXX民初XX号】中,范欣璐律师接受原告GX的委托。原告GX与被告SX于XXXX年X月登记结婚,XXXX年生育一子SX某。婚后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XX年X月被告刑满释放后,仅半年便无故离家失联,对家庭及子女未尽任何照顾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GX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教育费与医疗费各半分担。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被告失联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需通过合法程序保障庭审顺利推进;二是需明确被告多次刑事犯罪及失联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联性,为离婚诉求提供充分依据;三是要扎实举证原告对子女的长期抚养事实,确保抚养权诉求获得支持。
针对这些难点,范欣璐律师制定了精准的办案策略。一方面,她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包括结婚证、婚生子出生医学证明、被告两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佐证被告犯罪履历、长期脱离家庭及失联的事实;另一方面,深入研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明确被告多次犯罪、服刑及失联行为已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离婚诉求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庭审中,被告SX无正当理由缺席审理,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及质证权利。范欣璐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有序出示全部证据,详细阐述被告的犯罪行为、长期服刑及失联状态对夫妻感情的严重损害,同时强调原告多年独立抚养子女的事实,从子女身心健康及生活稳定性出发,有力论证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最终,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GX与被告SX离婚;婚生子SX某由原告GX直接抚养,被告SX自XXXX年X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XXXX元(含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至婚生子独立生活时止;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承担。判决结果不仅支持了原告的核心离婚诉求,还将抚养费标准提高至XXXX元,远超原告初始主张,最大限度保障了原告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首先,对于被告失联的情况,通过全面收集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依然可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其次,在论证夫妻感情破裂时,要善于结合被告的犯罪行为、长期服刑及失联等事实,为离婚诉求提供充分依据;再者,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强调原告对子女的长期抚养事实以及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稳定性的保障,能够增加胜诉的几率;最后,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律师与法官的有效沟通至关重要,能够确保庭审顺利推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诉讼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离婚纠纷并不少见。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情感因素,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范欣璐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法律适用以及与法官的有效沟通,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婚姻纠纷,保障了当事人及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也体现了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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