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兵,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的职业生涯里有着诸多精彩的诉讼经历。在代理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与证人取得有效联系、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驳回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面对这样的困局,常规的法律动作可能是继续寻找证人出庭,或者进一步补充证据来完善证据链。但陈兵兵没有走这条路。他深入剖析一审判决后,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
他首先强化证据链条,虽然两份《结算审核表》均为复印件,但他在二审中重点强调,这是由园林公司的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这种对现有证据证明力的深入挖掘,在他处理其他案件时也有体现。比如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
接着,陈兵兵精准适用举证规则,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的内部文件,原件理应由其掌控。在己方已提供初步证据(复印件+录音佐证)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庭审中,他还敏锐地揭示对方矛盾陈述,园林公司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其陈述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同时,他将二审争议焦点成功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围绕己方证据的证明力展开有效辩论,避免了在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问题。
这种善于抓住核心问题、突破常规证据困境的能力,让他在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的评选,对律师的办案能力、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着极高的要求,需要处理大量复杂案件且取得优异成绩。陈兵兵凭借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的这种独特思维和决策习惯,恰好契合了这个荣誉的标准。
陈兵兵律师的这种思维方式,在法律行业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在面对复杂的法律案件时,不被常规思路束缚,从证据规则和核心争议点入手,能够打破僵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法律领域,在其他需要解决复杂问题的场景中,也具有借鉴意义。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他的这种思维方式也将继续发挥作用,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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