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2019年应朋友要求开设公司并提供相关证件,后朋友因诈骗被立案,被告人也因款项走账被以买卖机关证件罪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告人委托了来自福建厦门的王伟栋律师。王伟栋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与刑事辩护案件。
被告人委托时预期是判缓刑,但王伟栋在听被告人陈述后,觉得若陈述属实,被告人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是否构成犯罪要阅卷后才能确定。因为即便被判缓刑,对被告人生活及子女也有较大影响。
委托后,被告人称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未搜集,王伟栋阅卷发现朋友在公安机关讯问时的陈述与聊天记录内容不吻合。而且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被告人讯问笔录中有明显不利于自己的陈述。询问得知,被告人以为朋友承诺给钱物是在自己要求注销公司时,但自己从未催讨过。
王伟栋认为,构成本罪需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故意,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与朋友是基于信赖关系帮忙,根本不可能知道对方用于违法犯罪。本案中朋友所起的作用、朋友陈述与微信记录不符、在被告人要求下变更法人和股东信息等诸多疑点应当查明。
最终,检察官依法采纳了王伟栋的意见,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提供营业执照给他人使用,但无法证明有贩卖行为,也不能证明被告人明知朋友会将对公账户用于犯罪活动,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决定对被告人不起诉。这一结果远超被告人预期,王伟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研判,成功为被告人扭转了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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