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云南昭通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发生了滑坡灾害险情。此次灾害对包括多名原告户在内的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而其余户则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在云南昭通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接手此案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作为突破口。这些文件和程序记录了灾害发生前后政府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时间跨度从灾害发生前的规划到发生后的应对,形式上包括书面报告、会议纪要等,内容涉及灾害评估、补偿方案制定等方面。
李朝永律师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与婚姻家庭案件,同时在行政诉讼等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本案中,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能够帮助他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深入分析政府部门处理灾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从而为政府部门提供有力的辩护。
接案后,李朝永律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收集政府部门关于此次灾害的相关处理文件及程序资料。在审查过程中,他发现部分原告要求的高额安置补偿缺乏合理依据,与政府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他详细比对了不同阶段的处理文件,调查了灾害评估的过程和依据。同时,凭借他曾担任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经历,他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申请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在庭审过程中,他提交了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理文件及程序资料作为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在处理灾害过程中已经依法依规履行了职责。
最终,法院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需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在结案前,李朝永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