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作为法律的践行者,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周建珍律师,便是这样一位秉持着“以法为基、诚信尽责”执业理念的法律工作者。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她已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件,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先来看看周建珍律师代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胜诉案。在这起案件中,一审原告桂X受雇于某装饰公司,在拆除工程施工时意外摔伤,构成九级、十级伤残。一审法院认定装饰公司承担70%主要责任,判决赔偿16万余元。然而,装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责任划分失衡、多项赔偿不合理、漏扣垫付费用为由提起上诉。桂X委托周建珍律师代理二审应诉。
周建珍律师接手此案后,展现出了她扎实的专业功底。她精准拆解上诉理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责任比例、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垫付费用扣减等异议,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逐一进行反驳,否定了其上诉依据。同时,她还固定核心损失证据,仔细梳理伤残鉴定报告、医疗票据、费用凭证、医嘱等关键证据,明确各项赔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强化了一审判决的事实支撑。在二审答辩中,她清晰阐述上诉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主要过错的事实,论证一审责任划分、赔偿认定均符合法律规定,其答辩意见获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装饰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桂X胜诉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周建珍律师的高效应诉维权,保障了受害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其维权成本。
周建珍律师的执业证号为13604201811038242,她服务于德安县,办公地址位于九江市德安县桂林村委会五楼。她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本科,拥有学士学位,法学功底深厚。在处理案件时,她思维严谨、工作踏实,这在另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案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审原告某运输公司胜诉后,被告程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实际欠款仅1万余元,称此前支付的8万元均为本案运费,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原告委托周建珍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周建珍律师精准质证新证据,针对上诉人提交的磅单、对账单等新证据,从关联性、真实性角度提出专业质证,否定其证明效力,直击上诉核心矛盾。她还巩固证据链,重申微信对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双方对账金额及被告无异议事实,夯实一审判决基础。在二审答辩中,她清晰阐述被告与原告负责人存在其他业务往来,其主张的8万元并非本案运费,从法律与事实层面反驳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原告胜诉成果得到巩固。
除了上述两起二审胜诉案件,周建珍律师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原告某装饰公司承接被告木门专卖店装修工程,合同约定18.8万元装修款以被告供应木门款全额抵扣。原告完工交付后,被告未足额供应木门,原告还垫付部分门款,对账后被告欠付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委托周建珍律师提起诉讼。周建珍律师全面梳理供货明细、垫付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厘清欠款事实与责任。她精准核算款项,依据合同约定及对账结果,准确核算装修款、垫付门款及抵扣金额,明确合法诉求。在庭审中,她针对被告的供货争议、责任推诿等抗辩,逐一质证反驳,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推动法院采信核心主张。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4万余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自2025年6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部分。周建珍律师成功为企业追回拖欠工程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周建珍律师自执业以来,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统一。她曾在2019年被评为九江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优秀会员”,这也充分证明了她在法律行业的专业能力和良好口碑。周建珍律师以其实际行动践行着“以法为基、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在累计承办逾百件案件的过程中,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守着法治信仰,用心守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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