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芳律师就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执业以来成功处理上百件案件。在劳动法领域,她精准把握相关法律,为劳动者维权、为企业合规指导;民商事合同领域,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维护当事人商业利益;婚姻家事领域,专业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事务。
朱秀芳律师在劳动法领域有着显著的专业优势。她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精准把握,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与赔偿等案件时,能为劳动者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风险防控。在民商事合同领域,她擅长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管控等,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商业利益与交易安全。在婚姻家事领域,她以专业理性的态度处理相关事务,给予当事人情感支持与人文关怀。
下面来看朱秀芳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劳动纠纷案例。案件类型为劳动争议纠纷,我方当事人为被告缪某某。2025年2月27日,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3月4日,公司向缪某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案件的核心诉求是缪某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公司主张缪某某简历造假,但相关证据需仔细甄别;二是公司称缪某某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需判断该情形是否符合解除条件;三是公司提出缪某某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需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朱秀芳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法律依据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谈判或诉讼技巧方面,首先精准锁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这一核心争议点,避免陷入对赔偿金额的无效争论。指导当事人系统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维权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逐一对应收集反驳证据,精准指出公司证据的缺陷与主张的矛盾点。庭审中,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精准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法律边界。
最终,2025年,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劳动者而言,当遭遇用人单位单方辞退时,应注意留存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知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秉持审慎态度,明确解除事由并留存充分证据,避免因违法解除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思路,即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时,应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用工合规。朱秀芳律师处理的这起案件,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它提醒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警示企业要依法依规用工,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法律制度将不断完善,类似案件的处理将更加规范和公正,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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