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后来,他因为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于是,冯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却以冯某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有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保险合同。冯某不服,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核心争议点一:冯某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
法院查明,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想证明冯某没有如实告知。魏宪合律师代理冯某指出,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自己已经就健康事项对冯某进行了具体询问。而且冯某投保时已经61岁了,高血压是这个年龄段的常见病,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冯某是恶意隐瞒病情。一审法院觉得魏宪合律师说得有道理,就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核心争议点二:保险公司是否履行询问义务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保险公司询问义务的履行和证据证明力等问题进行辩护。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办法证明业务员已经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某进行了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和录音录像里的“全部否”选项,也不能确定是冯某本人操作的。而且冯某投保时正处于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审慎审查的义务,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冯某是带病投保且存在恶意。
整体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经扣除了退还的保费),二审案件的受理费也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险公司的询问,要如实回答,但也别稀里糊涂就签字。要是遇到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别慌,看看保险公司有没有尽到询问义务。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投保单、录音录像等,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
结尾
这场保险合同纠纷,最终冯某成功拿到了保险金,这不仅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魏宪合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自2010年执业以来,已经累计办理了超过2000多件案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敏锐地抓住了保险公司询问义务履行的关键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到的扎实法律知识,也让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保险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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