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经胞弟牵线,于20XX年X月向借款人出借30万元,签订书面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标准等。借款期间借款人仅支付部分款项,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出借人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律师起诉。案件立案后,开庭时借款人经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让案件在前期看起来对出借人不利。
这时,来自广东汕头的章世铿律师接手了此案。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经济案件占比约50%。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围绕委托人的诉讼请求,整理出包括原被告身份信息、借条、银行转账凭证等完整的证据链。
案件开庭审理,借款人缺席。庭审中,章世铿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全面举证质证,充分阐述法律依据,明确提出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双重支撑,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应依约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对章世铿律师提交的证据及陈述的案件事实均予以采信,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款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借期内利息4423元,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支付律师费25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6441元。出借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这一结果离不开章世铿律师的专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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