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怡雯,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她执业以来承办的案件已逾306件,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有十余年实践经验。
此次涉及的是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之后被公安局取保候审,随后委托薛怡雯律师介入。薛怡雯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沟通,了解到这起案件是亲友间偶发矛盾引发的。她凭借自身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判断,嫌疑人并无明显的犯罪主观故意,这意味着本案具有较大的辩护空间。
薛怡雯深知,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证据是关键。她仔细阅卷,认真比对案发现场各人员的笔录等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嫌疑人无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所实施的行为也符合轻伤害案件指导意见关于“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的特征。于是,她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明确提出嫌疑人应认定无罪。同时,她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即便检察院不认可无罪意见,她也提出从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嫌疑人具有自首、谅解、初犯偶犯、情节轻微、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等情节考虑,建议检察院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薛怡雯充分展示了自己对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和裁判口径的理解。她详细阐述了案件的特殊性,强调了嫌疑人在整个事件中的情况并非符合典型的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她的专业和坚持,让检察院对案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最终,检察院虽没有采纳无罪的辩护意见,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嫌疑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嫌疑人因此避免了牢狱之灾。薛怡雯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她也凭借出色的表现,成为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也是对她在法律领域专业能力的一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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