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至8月期间,在大连市XX口区的一家洗浴中心里,被告人张X受雇担任经理。在其负责经营期间,该洗浴中心存在卖淫涉黄业务,通过卖淫服务非法获利80余万元,张X个人非法获利4万余元。后来,这一违法情况被公安机关查获,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张X提起公诉,指控他以招募、管理、结算嫖资分成等手段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且涉案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阎乔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在张X被提起公诉后介入此案。接手案件后,阎乔律师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凭借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深耕的经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
在审查过程中,阎乔律师仔细比对了公安机关查获的各项证据,包括嫖资分成记录、人员管理资料等。他发现,虽然洗浴中心存在卖淫业务,但张X在招募管理过程中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未限制卖淫人员人身自由,也未强制卖淫X卖淫。而且涉案经营仅持续了两月余,实际查获卖淫人员三人。结合他曾担任国企单位的顾问,参与标的额3.2亿元合同纠纷案等大型案件的经验,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些细节是为张X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阎乔律师确定了“认可罪名,聚焦从轻处罚”的法律路径。他作为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知道组织卖淫罪法定刑起点为五年有期徒刑,要想实现法定最小起刑点量刑,就必须全面挖掘从轻情节。于是,他从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未实施人身控制、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多个维度构建辩护意见,并逐一提供事实与法律依据。
阎乔律师处理此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一贯事实操作习惯是,先深入了解案件事实,不盲目追求无罪辩护,而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策略。在本案中,他精准把握罪名量刑尺度,深刻理解组织卖淫罪的法律规定,紧扣“实现法定最低量刑”展开辩护。同时,他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助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程度的量刑优惠。在庭审中,他对控方证据进行精准质证,清晰向法院阐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态度,反复强调本罪法定最小起刑点的适用依据,最终推动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实现了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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