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方面,地点为四川成都。当事人参与到假烟销售活动中,烟草专卖局在多地查获多批次假冒伪劣卷烟,现场货值金额达83万余元。该批假烟由广东上家供货,运至成都后多人分工分销,当事人从同案犯处购得假烟,还从他处购得真烟,真假混合对外销售,经司法会计鉴定,销售金额达55万余。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认为当事人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建议依法严惩。
曹頔繁律师2021年开始在四川成都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深耕刑事领域,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其具备深厚的刑法专业知识,毕业于南开大学刑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这样的教育背景使他在处理刑事法律问题时能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这种专业能力与本案的刑事非法经营罪辩护需求高度匹配,能从专业角度深入分析案件。
曹頔繁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细节。在审阅卷宗证据材料时,他发现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存在问题,这是一个关键疑点。他仔细逐页比对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核价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等材料,这体现了他丰富的办案经验,毕竟他执业至今已承办众多案件。之后,他针对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异议,并在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系统发表意见,提交了关于当事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的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案件证据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在法定刑的基础上的最低刑期进行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结案前,曹頔繁律师提交了代理词,充分阐述了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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