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XX电商公司作为第465845XX号“DRAE”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主营办公椅扶手垫等产品。2024年5月,公司发现被告徐XX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南生活”店铺,盗用其自行拍摄的产品图片,还在商品详情页“品牌”栏标注“DRAE”,以低价销售同类商品,平台显示累计销量达100余万件。公司两次发函警告,平台投诉后被告仍继续侵权,无奈之下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俞国锋律师维权。俞国锋自2014年开始执业,在民商、刑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俞国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此次接手电商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件,他迅速展开行动。首先,指导原告向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对被告店铺侵权页面进行公证固定,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基础。同时,他全面收集了商标注册证、产品荣誉证书、原告自行拍摄图片的原稿等权利证明材料。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证明被告的侵权故意以及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面对被告“通过软件批量采集、非有意侵权”的抗辩,俞国锋在庭审中展现出了专业的行业认知和出色的辩论能力。他指出,原告两次通过平台客服向被告发送侵权警告函,被告均未理会,在平台投诉后仍反复上架侵权链接,主观恶意明显。被告在商品详情页品牌栏中直接使用“DRAE”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且与原告商标完全相同,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对于被告辩称“销量100万+为店铺总销量”,俞国锋主动申请法院监督被告后台调取实际销售数据,最终查明实际销量近1000件,为法院合理确定赔偿基数提供了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间接故意、原告多次投诉后被告仍放任侵权等因素,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00元(含律师费、公证费)。俞国锋凭借出色的办案能力,不仅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商标权益,还因在法律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获得了“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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