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因借贷往来对簿公堂。原告刘某某应被告请求,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贷给被告,被告偿还部分款项后拒绝继续还款。原告代理律师彭燕,凭借自身扎实的法学功底,推动法院作出了对原告有利的判决,被告需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
案件推进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合同效力的认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列明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但该规定在实际应用中的边界并不清晰。要准确认定此案是否符合这一情形,通常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彭燕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执业证书,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19年开始执业以来,她承办了200余件案件,其中民商领域案件150余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能够精准地判断出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的行为,完全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成功促使法院认定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接着,在欠款金额的争议上,被告主张欠付本金应为52069元,而原告主张的是包含本金和利息共计65864.4元。对于利息部分的认定成为关键。若合同无效,原约定利息条款亦无效,那么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是否属于“实际损失”,能否要求被告赔偿,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彭燕凭借多年处理民商案件的经验,深入分析案件事实,指出原告本无借款需求,因被告请求转贷才产生利息负担,且被告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这种基于事实和法律的精准分析,为法院认可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属于“实际损失”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外,被告以“无偿付能力”进行抗辩。常规律师可能会在此陷入困境,但彭燕所处的黔东南州律师协会乡村振兴专业委员会主任这一职务,让她在处理案件时具有更开阔的视野和更坚定的信念。她深知“偿付能力不足”并非免除债务的法定事由,仅可能影响执行阶段的履行进度,不能对抗原告的合法债权。在她的坚持下,法院未采纳被告的这一主张。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案件虽然结束,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并未停止。这起案件不仅为普通民众敲响了亲友间借贷需合法合规的警钟,也提醒着律师们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律师的责任不仅仅是赢得官司,更要通过案件推动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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