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于汪X来说是不幸的一年。这一年2月,他受雇于杨X,成为一名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然而,仅仅一个月后,一场意外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3月28日,汪X驾驶着杨X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往襄阳某物流公司运输机制砂,却因物流公司装料错误导致车辆严重超载。在卸料过程中,车辆发生侧翻,汪X的左腿受伤。此后,汪X的生活陷入了痛苦与纠纷之中,而杨X也因这场事故被卷入了一场法律纷争。
在这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杨X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为其代理应诉。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百余件案件,深耕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逻辑和极致的负责态度,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汪X向南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X与物流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37035.3元。龚傲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为杨X制定了明确的诉讼请求。首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汪X对杨X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本次事故系原告操作不当及物流公司装货导致,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场,也未指使原告在超载情况下行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指出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15000元不符合最新鉴定规则,应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最后,认为原告部分诉请金额过高,请求法院依法核减。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雇主杨X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比例如何确定。原告主张杨X作为雇主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而龚傲冬律师坚持雇主仅在其有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在庭审过程中,龚傲冬律师充分发挥了他的专业能力。他紧扣《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有力论证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现场指挥超载行驶,亦无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或管理上的重大过失,成功将杨X的责任比例控制在30%,而非原告主张的连带或主要责任。
同时,龚傲冬律师针对原告单方面委托的鉴定意见,指出其未通过杨X及物流公司,程序存在瑕疵。并且依据鉴定规则变化,主张后续治疗费不应在本案中一并支付,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驳回原告该项15000元请求。此外,他还争取到杨X前期垫付的22634.57元医疗费在判决中被全部从赔偿额中扣减,避免了重复计算或无法抵扣的风险。对于原告主张的5000元精神抚慰金,龚傲冬律师结合案情进行抗辩,法院最终仅支持2000元,且由杨X与物流公司各半承担,进一步减轻了杨X的负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汪X在车辆超载需卸料时,未能谨慎驾驶、规范操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自身存在较大过错,酌定其自担50%责任;杨X作为车主,未对雇请的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亦存在过错,承担30%赔偿责任;物流公司装货存在过错,承担20%赔偿责任。法院核定原告总损失为243169.87元,杨X按30%比例应赔偿72950.96元,扣减已垫付医疗费22634.57元后,实际仅需再赔偿50316.39元;同时法院未支持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15000元,仅酌定精神抚慰金2000元由杨X与物流公司各半负担。杨X最终支付总额为51316.39元,较原告最初索赔金额237035.3元大幅降低约78.4%。
在这起案件中,龚傲冬律师通过精准的抗辩、对证据和鉴定结论的有效攻击以及对各项赔偿费用的合理争取,成功为当事人杨X减少了约18.6万元的赔偿压力,充分体现了在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中,精准划分过错责任、严格审查损失项目及证据的律师价值。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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