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纠纷的战场上,施贝贝律师曾代理被告龚XX应对离婚诉讼。原告陆XX以被告婚后出轨导致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案件陷入僵局,争议焦点在于原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施贝贝律师精准把握证明标准,在答辩中明确指出原告主张的“出轨”缺乏充分证据,未达《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标准。庭审中,她详细陈述双方自由恋爱、结婚多年、育有子女的良好感情基础,解释分居原因是顾及原告心理健康,强调夫妻和好的可能性,成功动摇了法官认定感情破裂的心证。同时,对于原告提出的分割拆迁款等诉求,她明确指出相关款项为家庭共同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避免了财产分割问题的复杂化。最终,法院判决不离婚,施贝贝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这正是信念与专业并重的生动体现。“不要害怕!”在这场婚姻保卫战中,施贝贝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坚定信念,为当事人驱散了婚姻危机的阴霾。
施贝贝律师不仅在婚姻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债权债务纠纷领域同样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在处理原告赵XX与被告孙XX的借款纠纷时,原告仅有被告亲笔出具的两份借条,无转账记录,案件存在大额现金借贷关系能否成立的潜在争议。施贝贝律师强化借条证明力,指出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且本案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她还提供原告名下某公司工商信息,侧面证明原告具有一定的现金出借能力,对“现金交付”的合理性进行补强。利用被告缺席审理的规则,她代理原告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使得法院依据原告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这场诉讼中,施贝贝律师坚守原则,如同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不被案件的困难所吓倒,以专业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为当事人赢得了胜诉。
还有一起款项性质争议的二审案件,上诉人冯XX主张与被上诉人孙XX之间11万元款项系合伙投资款,投资失败不应返还,而孙XX主张为借款,并提供了转账凭证及冯XX承诺还款的微信聊天记录。一审判决认定为民间借贷,冯XX不服上诉。施贝贝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紧扣核心证据,抓住冯XX在微信中“等我缓过来了,这个钱不会少你的”这一关键承诺,论证该表述更符合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意思表示。她从合伙关系的构成要件出发,指出冯XX从未向孙XX披露经营状况、进行盈余分配等,有力反驳了其关于合伙关系的主张。对于冯XX在二审中申请的证人证言,她通过质证指出该证言无其他证据印证,属于孤证,成功削弱了其证明力,促使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施贝贝律师拒绝不当利益,坚守法律原则,维护了法律文书的既判力。
“竹影扫阶尘不动,月轮穿沼水无痕。”施贝贝律师始终如一地坚守专业,不为外界的干扰和诱惑所动。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她将继续以专业的知识、坚定的信念和负责的态度,陪当事人穿越法律的迷雾,走向公平正义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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