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0XX年藏历XX月,牧民甲、乙、丙(当事人)、丁、戊在放牧时发现一具自然死亡的雪豹尸体,五人商议后处理皮骨并由丁联系出售,最终以3500元成交,五人各分得700元。2020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豹骨,鉴定为国家I级保护动物雪豹制品,核定价值10万元。一审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八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及罚金。这样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此时,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和XXX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担任其二审辩护人。2020年开始执业的卓玛,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50%,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让她对这类案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二审中,卓玛所在的辩护团队提出了一系列核心辩护观点。在价值认定方面,卓玛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深知价值认定在这类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她指出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应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而非活体整体价值。她解释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制品,其价值的核算应该更加合理和客观,不能简单地按照活体整体价值来计算。
在社会危害方面,辩护团队认为非法获利微薄且制品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生态损害。卓玛强调,当事人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但从实际造成的后果来看,并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而且,制品已经被公安机关查获,避免了进一步的危害。
主观恶性上,当事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无主动猎捕行为,法律意识淡薄。卓玛在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欠缺才做出了这样的行为,并非主观上故意犯罪。她在法庭上详细阐述了当事人的情况,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到这些因素。
从法益保护的角度,刑法设立该罪名的核心目的是遏制猎捕杀害行为,自然死亡动物制品的可责性显著降低。卓玛深入分析了刑法设立该罪名的初衷,认为对于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制品,应该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地给予重刑。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丙(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实现了量刑的大幅降低。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卓玛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人性化。
在这起案件中,卓玛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和担当,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力量。未来,相信卓玛律师会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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