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大型住宅项目中,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住宅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包工包料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还明确了工期、质量标准、付款节点及质保责任。合同签订后,原告进场施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了主体、二次结构、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几年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
然而,工程交付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于是,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则随即提起巨额反诉,称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要求原告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
被告反诉核心集中在几个方面:质量反诉主张防水、车库地面等质量不合格,产生几百万元维修费;工期反诉主张原告逾期竣工,应承担几百万元违约金;未完工程反诉主张部分工程未施工,应扣除几百万元工程款;扣款反诉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几百万元应扣除。
在法律上,建设工程纠纷中对于质量、工期等问题的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付红亮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在质量抗辩上,他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无依据,且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工期抗辩时,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原告无逾期;对于未完工程抗辩,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扣款抗辩方面,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收尾:判决下来后,原告建筑施工企业将相关的合同、验收报告、签证单等文件仔细整理好,存放在文件柜中。这场胜诉为企业后续的发展减轻了负担,也让企业更加坚定地在建筑领域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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