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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追加担责,交通局成功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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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5 · 152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厉春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120141115009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216332718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厉春艳,女,2014年起律师执业,现为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厉春艳律师2016年2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2015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3月被岚山区人民检察院聘为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监督员;2019年4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岚山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4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岚山区优秀律师;2023年2月被岚山区司法局评为“优秀村居法律顾问”。 厉春艳律师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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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岚山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中,原告要求交通局担责索赔超百万,法院却判交通局免责。争议焦点在于交通局是否该为事故担责,这背后涉及管理主体、绿化影响等多方面问题,结果让人好奇。
交通事故被追加担责,交通局成功免责

20XX年X月X日,在岚山区XX与XX路路口,M某驾驶的货车和C某开的重型半挂车撞了,M某和乘车人W某死亡,两车和设施都受损。交警认定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死者W某的近亲属ZX、WXX起诉,要求多名被告赔偿损失超XXX万,还追加了日照市XX区交通运输局,说道路绿化挡视线,交通部门没尽管理义务,得担责赔偿。交通局觉得自己不该担责,起初认为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问题不大。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原告坚持让交通局担责,这让交通局很焦虑,担心真的要承担巨额赔偿。他们自己尝试解释情况,但效果不佳,心里开始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交通局经人介绍找到了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的厉春艳律师。厉春艳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厉春艳律师接手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了关键细节。她严格核对道路产权、养护范围、管理权限等事实,确定岚山区交通局对事发路段及路边绿化没有法定养护管理义务。

围绕这个细节,厉春艳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她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核心依据,结合现场照片、视频、车辆通行轨迹等证据,证实路边树木不影响安全视距,不存在妨碍通行的安全隐患。同时,依据《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阐述交通部门已履行道路管护义务,与事故发生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原告方坚持认为交通局有管理责任,绿化遮挡视线导致了事故。厉春艳律师则围绕“无管护义务、无过错、无因果关系”三点核心,全面驳斥原告诉求。最终,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厉春艳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对交通局的全部诉讼请求。交通局从极度紧张到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行政机关日常要明确自身管理职责和权限范围。第二,遇到纠纷时,以权威事故认定书为重要抗辩依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复杂纠纷,明确自身权责很重要。厉春艳律师在这个案子里,精准厘清权责,抓住关键细节,为交通局成功剥离了不必要的赔偿责任,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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