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原告郑X与被告东莞市XX公司、第三人林X产生公司解散纠纷。原告主张公司股东间冲突严重,人合性丧失,经营困难,自己被排除在公司管理之外,股东权利受损,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被告及第三人则辩称公司仍在正常经营。
此时,杨静律师接手此案。她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宗。杨静律师首先对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逐页审查,发现股东之间虽有分歧,但一直保持沟通,并非完全无法交流。她进一步验证,通过查看聊天时间、内容完整性等,确认这些记录能反映股东间的真实沟通情况。这一发现让杨静律师意识到,公司并非陷入绝对的僵局,为后续策略确定了方向。
杨静律师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类似资料,她仔细审查被告提交的租赁合同、交房租及水电费记录,发现这些记录连续且完整,表明公司一直在正常运营。通过向相关部门核实缴费情况,验证了记录的真实性。这使得在法庭辩论中,能够有力证明公司的经营状态,反驳原告关于公司经营困难的主张。
杨静律师身为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有着丰富的审查经验。她调取公司的采购订单及购销合同,发现公司有稳定的业务往来和合作客户。经过与合作方电话沟通等方式验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履行情况,进一步证明公司经营正常。最终,法院认定公司目前并不属于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情形,驳回了原告解散公司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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