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是个普普通通的债权人。他打赢了和某公司的官司,本以为能顺利拿到钱,可执行时才发现公司根本没财产。他起初觉得,有生效判决在,迟早能拿回钱,问题不大。但现实很残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他的债权几乎没了希望,这可把他急坏了。自己辛苦打官司,最后却落得这样的结果,他反复想不通,心里又焦虑又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卢某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天成律师。吴天成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年均承办近百起案件,经验丰富。
吴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局限于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框架。他深入梳理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发现了关键细节:股东张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这一发现让吴律师看到了转机。
吴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卢某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股东的出资记录等。然后,吴律师将该公司与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法律规定,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到了庭审前置程序,被告方在清晰的法律规定和充分的证据面前,认识到难以推卸责任。某公司与股东张某主动提出和解。卢某一开始紧张得不行,生怕又出什么岔子。当听到对方提出和解,并且最终达成协议全额归还本金时,他终于长出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有问题及时维权。第二,遇到执行难题,别放弃,找专业律师挖掘新路径。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公司“空壳化”执行难,债权人别轻易放弃,法律总有办法。在这个案子里,吴天成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深入挖掘关键细节,为卢某找到了维权新路径,成功实现债权,不愧是经验丰富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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