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廖女士和杨先生在2019年协议离婚,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里写得清清楚楚:廖女士分得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杨先生要给廖女士50万现金,分两年付清;房子剩下的33万银行按揭贷款由杨先生负责偿还。可离婚之后,杨先生只给了一部分钱,剩下的补偿款和房贷都没按约定还。到了2024年,廖女士为了孩子上学要卖房子,没办法只能自己先把剩下的银行贷款本息211,954.74元垫上了。廖女士越想越气,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委托都燕果律师团队把杨先生告上了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廖女士这边,当然是要求杨先生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拖欠的补偿款,还有自己垫付的房贷本息。她觉得协议都签了,杨先生就得说话算话。而杨先生呢,在庭审的时候对欠款金额和垫付房贷的偿还责任提出了异议。他可能是不想按照协议来履行,想找借口少给点钱。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都燕果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可下了不少功夫。他围绕《离婚协议书》、款项支付凭证、银行结清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等核心证据,进行了清晰、有力的举证和论证。这些证据就像一把把钥匙,打开了案件真相的大门。比如说,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款项支付凭证能清楚地看到杨先生到底给了多少钱,还欠多少钱;银行结清证明直接证明了廖女士垫付房贷的事实;经公证的售房委托书则进一步说明了廖女士垫付房贷的必要性和关联性。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及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既然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得遵守。杨先生不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是违约了。对于廖女士垫付的房贷,根据协议约定和公证书的内容,本来就应该由杨先生承担。所以,法院支持廖女士的诉求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都燕果律师的意见,判决支持了廖女士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杨先生还欠廖女士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款374,500元,廖女士垫付的银行按揭贷款本息211,954.74元也得由杨先生承担。最后,杨先生要向廖女士支付款项共计586,454.74元,还得承担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这个案子是由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都燕果律师代理的。都燕果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他毕业于四川大学,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我们能看出来,离婚协议一定要签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每一项条款都要考虑周全。签完协议之后,双方都得按照协议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咱也别怕,要及时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像协议、转账记录、银行凭证这些,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廖女士原本面临着对方不履行协议的困境,但在都燕果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成功追回了协议款项和垫付的房贷。都燕果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四川大学打下的坚实基础),在处理这种复杂的婚姻家事财产纠纷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数百起同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让他在本案中精准地把握了关键证据,准确地进行法律定性,有力地应对庭审。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优秀专业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他始终秉持“专业高效、诚信致远”的理念,为当事人制定最优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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