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权纠纷案中,佛山一家电气公司认为南通某电器公司、电器经营部及开发商在生产、销售的开关插座产品及宣传中使用相关标识,侵害其商标权,要求开发商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24万元。一审法院认定开发商不构成侵权,原告不服上诉。王丹律师代表开发商提出核心答辩意见,指出开发商作为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已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王丹律师理工科背景使其在证据收集和分析上更为严谨,她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适用合法来源抗辩条款。最终,二审法院虽认定开发商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但因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免除了赔偿责任及已交付产品的拆除义务。
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南通一家公司认为海门一家纺织品厂生产、销售,以及另一家电商公司提供商标授权的“中空透气坐垫”产品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索赔82万元。王丹律师代表纺织品厂提出抗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上有明显区别,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同时,还提出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王丹凭借专利代理师资格,在侵权比对分析中更为专业,准确识别关键区别点。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采纳了抗辩观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为纺织品厂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和潜在诉讼风险。
王丹秉持“案件无大小,唯有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都投入了大量精力。在商标权案中全力以赴收集证据、精准论证,为开发商免除赔偿责任;在专利侵权案中,仔细比对产品设计差异,构建多维度抗辩体系。处理此类交叉案件的核心在于,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背景,精准识别案件关键问题,制定合理的抗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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